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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國監管》大小非違規減持,券商將承擔相應責任

2008/05/30 09:08         
         
  《經濟通通訊社30日專訊》據《北京商報》報道,並非只有大小非股份的持有者需要為自
身違規減持「買單」,為其賣出股票的證券公司也難逃干係。一券商內部人士透露,監管層已對
規範大小非解禁做出新規定:如果證券公司的大小非帳戶1月內減持超過1%,該證券公司將承
擔相應責任,並必須協助客戶將賣出股份買回。
  深圳一位券商營業部主管證實,交易所已向證券公司下發了正式文件,證監局對此也進行了
口頭警告,這一新規已經實施超過半個月。據上述內部人士透露,監管層警告稱,如果大小非減
持超過1%並且券商沒有警示,則券商負重要責任;如果券商警示後大小非仍然減持違規,則券
商負連帶責任。(af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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